专业: 税务师

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

2525.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21年1月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主要业务是销售自产产品。某税务师事务所2023年3月10日接受委托为甲公司提供2022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代理服务。 1.审核获取的2022年相关资料如下: (1) 1月10日第20号凭证:销售产品一批,不含税售价为50000元,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1000个,普通发票上注明单价为每个11. 3元,款项尚未收到。 借:应收账款 67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6500 营业外收入 11300 (2) 6月1日第10号凭证:将自产产品用于建造厂房(年底尚未完工),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为10 万元,成本为8万元。 借:在建工程 11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3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3) 10月31日第20号凭证:新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0万元,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划转。 借:固定资产 4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520000 贷:银行存款 4520000 (4) 审核“销售费用”账户(金额为180万元),其中记载如下事项; ①招待客户的住宿费和景点门票金额为7万元。 ②招待客户的餐饮费金额为3万元。 ③费助与本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个人金额为2万元。 ④业务宣传费为100万元。 ⑤委托乙中介公司介绍客户,成功与乙公司介绍的客户交易300万元,甲公司以18万元转账支票支付乙公司佣金。 (5) 审核“管理费用”账户(金额为500万元),其中公司年会支出金额为5万元。 (6)审核“财务费用"账户(金额为200万元},其中2021年11月甲公司接受股东肖先生投资,约定肖先生于2021年12月1日投入400万元。2022年1月1日甲公司向银行借款2800万元,期限1年;肖先生于2022年4月1日仅投入200万元,直到10月1日才投入剩余的200万元。 2.其他情况说明: (1)所有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增值税按月申报缴纳。各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均为贷方余额,并按规定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各项税收均已缴纳完毕。 (2)公司账面营业收入为10009万元,营业成本4000万元,税金及附加为200万元,利润总额为4930. 13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已预缴企业所得税500万元。 (3)新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当年会计计提折旧金额为50万元。 (4)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 (地方教育附加本题忽略不计),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7%。 (5)未涉及的纳税事项均处理正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1)根据审核获取资料逐项指出影响相关税费问题并列式计算应补交或多交的相关税费(除企业所得税外)。 (2)列式计算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企业所得税总额及应补(退)企业所得税税额。 (3)根据上述资料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单位:元”。[3909_11.gif]。
2526. 甲公司于2023 年4月1日在A市成立,主营业务是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和提供软件开发与测试服务,2023年5月1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纳税人)。2023 年7月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纳税申报代理服务。 资料1: 2023年7月份发生与增值税相关交易事项如下;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和提供服务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明细情况汇总如表[3909_01.gif]所示(金额单位为“万元”): (2)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合同约定:不含税总售价为100万元,7月至11月每月10日收款20万元。 (3)采用折扣销售的方式销售一批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不含税的销售额为200万元,不含税的折扣额为20万元,甲公司在开具发票时将折扣额填写在了备注栏中。 (4)领用一批外购材料(从一般纳税人手中购进的,原用于生产软件产品,6月已经抵扣进项税额且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用于职工食堂的智能化改造,领用的外购材料成本为5万元。 (5)在给乙企业提供软件开发服务时,因提前完工确保乙企业成功获得商业机会,收到一笔10.6万元的奖励费。 (6)为生产软件产品购入一栋研发大楼,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备注栏注明了不动产的详细地址),载明不含税金额合计400万元。 (7)购入生产软件产品所需原材料,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载明的金额30万元;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纸质),注明税额为2.6万元。 (8)为了便于提供软件测试服务的员工工作,从二手车经销企业购人一辆二手车,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同时向二手车经销企业索取了一张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载明金额20万元。 (9)2023年7月财务部门收到管理部门和销售部门人员在提供软件开发与测试服务时差旅费报销单据(金额单位为“元”):[3909_02.gif]。 资料2: 2023年4月份至7月份不含税销售额汇总如表[3909_03.gif]所示(金额单位为“万元”): 资料3: 2023年5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万元(未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其他相关资料:当月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均已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四位) (1) 根据资料1,逐笔计算上述交易事项2023年7月涉及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金额。 (2)根据资料2,判断甲公司2023年度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理由是什么?如果可以享受,适用的加计抵减比例为多少?最早可在何时向税务机关提供什么资料? (3)根据上述资料,计算2023年7月可抵减加计抵减额。 (4)根据上述资料,计算2023年7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5)根据上述资料,计算2023年7月即征即退增值税金额。 (6)根据上述资料,分别作出甲公司实际缴纳增值税时和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增值税时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