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美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份成立,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铝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税务师于2024年1月15日接受委托审核该公司2023年全年的纳税情况。
1.审核获取的资料如下:
(1)7月8日第10号凭证:投入一条新生产线,在试运行阶段生产一种新的铝产品,发生成本18万元,销售后共收到货款22.6万元。
财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180000
贷:银行存款 180000

借:银行存款 226000
贷:在建工程226000
(2)8月16日第7号凭证:因债权人原因确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20万元,结转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 200000
贷:盈余公积200000
(3)9月28日,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出租协议,从下月开始出租,期限为2年,标明月租金为不含增值税金额20000元。已收到本年度10—12月份租金6.54万元。未缴纳印花税。该房屋原值240万元,已按房产余值缴纳了全年房产税;收到租金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65400
贷:预收账款——房租65400
(4)审核“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贷方余额3.8万元,经核实,其中3.39万元的包装物押金已逾期。
(5)审核“管理费用”账户,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技术研发费金额100万元。
(6)审核“财务费用”账户,其中记载有如下事项:
①向非关联的商贸企业借款100万元用于对外投资,利息支出10万元;
②支付金融机构手续费2万元。
(7)审核“投资收益”账户,投资收益贷方发生额90万元,系该公司持C企业30%的股权投资。采取权益法核算,C企业2023年实现税后净利300万元。C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8)审核“营业外支出”账户60万元,其中记载有如下事项:
①税收罚款及滞纳金6万元;
②经济纠纷的诉讼赔偿51万元;
③代付个人所得税税款3万元。
(9)审核“其他收益”账户200万元,有政府专门文件,系当地政府扶持企业用于技术改造的专用资金,并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
2.其他情况说明:
(1)所有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增值税按月申报缴纳。各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均为贷方余额,并按规定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各项税收均已缴纳完毕。
(2)企业账面利润总额为241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各季度无预缴企业所得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3%(地方教育附加本题忽略不计),印花税租赁合同税率1%,房产税原值扣除比例为30%。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6%。
(4)未涉及的纳税事项均处理正确。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下述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1)根据审核获取资料逐项指出影响相关税费问题并列式计算应补相关税费(除企业所得税金额及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2)列式计算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企业所得税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