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22年3月,甲公司以自有厂房向关联公司乙公司投资,取得乙公司30%的股权,厂房评估后的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当月投资协议生效,于次年5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该厂房账面净值2800万元,计税基础2400万元。针对上述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来学网)甲公司应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200万元
  • B.
    (来学网)甲公司应在2022年3月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 C.
    (来学网)乙公司应按照2520万元确认厂房的计税基础
  • D.
    (来学网)甲公司若选择递延纳税政策,则5年内不得转让该股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甲公司应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3000-2400=600(万元)。选项B: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投资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尚未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于投资协议生效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选项C:被投资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3000万元)确定。选项D:可以转让。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