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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学网)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机器零配件,合同中记载甲企业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40万元、乙企业收取的加工费和辅助材料费金额分别为6万元和10万元。甲企业将零配件收回的过程中,与丙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记载运费2万元。以上金额均不含增值税。已知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的印花税税率均为0.3‰,甲企业就上述业务应缴纳印花税()元。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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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B.
(来学网)
234
C.
(来学网)
174
D.
(来学网)
154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10+6)×0.3‰+2×0.3‰]×10000=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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