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且未来期间保持不变,2021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22年3月5日完成,2021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22年3月20日,甲公司有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2021年3月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1台不需安装的生产设备并投入使用,已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6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78万元,付款期为6个月。
资料二:2021年9月1日,应付乙公司款项到期,甲公司虽有付款能力,但因该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故障,与乙公司协商未果,故甲公司未按时支付款项。2021年11月1日,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至当年12月31日,人民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甲公司法律顾问认为败诉的可能性为70%,预计支付诉讼费5万元,逾期利息在30万元至40万元之间,且这个区间内每个金额发生的可能性相同。
资料三:2022年1月28日,人民法院判决甲公司败诉,承担诉讼费5万元,并在20日内向乙公司支付欠款678万元和逾期利息39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服从判决,甲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以银行存款支付上述所有款项。
资料四:2021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项不可撤销合同,甲公司向丙公司销售A商品500件,合同约定不含税价格为每件1.5万元,于2022年3月1日交货。若不能按期交货,甲公司需按照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至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尚未开始生产该批商品;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单位成本达到1.6万元。
其他资料:假定甲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预计负债在2021年年初余额均为零。涉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假定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法规定与预计负债相关的损失在确认预计负债时不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只允许在实际发生时据实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调整事项涉及所得税的,均可调整应交所得税。甲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根据资料一,编制甲公司购进固定资产的相关会计分录。
(2)根据资料二,判断甲公司是否将与该诉讼相关的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并简要说明理由。如需确认,计算确定预计负债的金额,并分别编制确认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分录。
(3)根据资料三,判断甲公司发生的事项是否属于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并简要说明理由。如为调整事项,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为非调整事项,简要说明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
(4)根据资料四,判断甲公司是否将与该事项相关的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并简要说明理由。如需确认,计算确定预计负债的金额,并分别编制确认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