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桥梁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总价为8000 万元人民币,合同工期18 个月,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由于业主提出对原有设计文件进行修改,使施工单位停工待图1.5个月(全场性停工),在基础施工过程中,为了使施工质量得到保证,施工单位除了按设计文件要求对基底进行了妥善处理外,还将基础混凝土的强度由C25提高到C30,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其中索赔计算中有以下两项:①由于业主修改设计图纸延误,损失1.5 个月的管理费和利润:现场管理费=合同总价÷工期x 现场管理费费率x 延误时间=8000÷18×12%×1.5=80(万元)公司管理费=合同总价÷工期x 公司管理费费率×延误时间=8000÷18×7%×1.5=46.67(万元)利润=合同总价÷工期x 利润率x 延误时间=8000÷18×5%×1.5=33.33(万元)合计:160 万元。②由于基础混凝土强度的提高索赔15 万元事件2:承包人要施工20mT 梁时出现了质量事故,其表现为T 梁顶面有多处横向裂纹;拆模后有的侧面混凝土不密实;有的地方有空洞、露筋、胀模。质量事故发生后,有关方面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在调查中发现了以下问题:(1)用于20mT 梁的主要材料进场后直接使用;(1) 受潮水泥、锈蚀钢筋用于重要部位;(2) 承包人无混凝土施工记录;(3) 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施工技术差;(4)模板未经监理检査签认就浇筑T 梁混凝土;(5)监理工程师有过失。问题:1. 事件1 中,监理工程师是否同意给予费用索赔?是否同意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2. 事件2 中,请写出工程材料检验步骤?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该质量事故中监理有哪些过失?
正确答案:
1.事件1,对第①项,监理工程师应同意给予施工单位费用补偿。因为修改设计造成了施工单位的全场性停工,可能造成人工调动,生产率下降及机械设备闲置等。但背景材料中所列的计算方法不正确,因为管理费的计算不能以合同总价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而应以直接费为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来计算;利润包括在实施的工程内容价格内,不给予利润补偿,所以监理工程师不应同意提出的以上索赔费用,而应要求施工单位重新计算。对第②项,监理工程师不应同意其索赔要求。因这一保证质量措施是施工单位的技术措施,而不是规范、设计、合同的要求,所以这一措施造成的成本增加应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2.针对事件2:(1) 工程材料检验步骤:①在材料和商品构件订货前,应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査了解,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②材料或商品构件运进现场后,承包人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自检;然后报监理抽检合格后才能用于工程;不合格的由承包人自费运出场外。③在施工中,应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抽样试验检查。④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2) 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有承包人施工人员技术差的因素,也有材料不合格的因素;还有配合比及不按规范施工的因素。具体如下:①由于施工人员的技术差,必然出漏振的地方或振捣不密实,混凝土就会出现空洞及不密实。②如果混凝土施工不按规范进行也会产生严重的质量事故,如不严格按混凝土配合比施工,各种材料未严格过称、用水量时多时少,致使混凝土的黏聚性和保水性变差,严重时出现离析;也有可能是施工机具在施工时出现故障,备用数量不足或修复时间长。先装人T梁的混凝土已初凝也会产生严重的质量事故。③材料不满足规范的要求,级配差,或所使用的材料变化太大使配合比不满足配合比设计要求。④配合比设计本身不合理,水灰比过大及砂率过小都会使拌合物黏聚性和保水性变差,甚至有离析现象。⑤模板漏浆,水泥浆从模板缝隙外流,导致混凝土质量变差等。(3) 监理的过失:①监理未严格把好材料关,主要材料未经承包人自检合格、监理抽查合格就直接用于施工;②水泥受潮、钢筋锈蚀,说明承包人的材料库房不符合规范的规定’而监理并没有发现此点;③受潮水泥、锈蚀钢筋用于重要部位,说明监理不是专业技术差就是对工程极不负责;④按施工规范的规定,混凝土施工必须要有混凝土施工记录,而在监理现场监督时未要求或检查承包人的施工记录;⑤监理违反只有上道工序检查合格并签认后,下道工序才能施工的监理原则;⑥监理在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有明显的过失。在施工准备中未检查承包人的自检体系,对监理程序也不清楚;在批准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时也未核实承包人的施工技术水平,机具设备情况;在施工过程中也未把好材料关;当发现材料(混合料)不合格或操作人员不称职时未及时要求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