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1.背景
某矿山地面选矿厂工程,工程造价约5000万元,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队伍。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天下午6点前将投标文件及1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给招标办公室,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入履约保证金,未招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6个月内退还。
某建筑工程公司最终以5100万元中标,该公司中标后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
(1)施工单位负责工地三通一平工作,延误工程开工需承担责任。
(2)施工场地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3)每月支付工程款,根据工程质量、进度情况由监理签证后进行支付。
(4)实行工期总承包,无论何种原因发生延误,施工单位承担损失。
在工程施工中,还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基础施工发现勘察资料不正确,设计单位进行了变更,工程量增加。
事件二:工程施工进入当地雨季,连续6d大雨,造成主体厂房屋面混凝土无法正常连续浇筑,最终造成工期延误8d。
事件三:当地雨季发生滑坡,造成供电中断2d,延误工程正常施工。
为防止安全事故和转移风险,施工单位为每个工人投保了工地意外伤害险,有一名工人轮休回家探亲,期间发生泥石流事故,该名工人遇难。
2.问题
(1)招标文件中哪些内容不正确?
(2)所签订合同存在哪些不合理的地方?
(3)工程施工中所出现的事件,应如何索赔?
(4)轮休工人发生死亡应如何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