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21年1月1日,甲企业向某保险公司足额投保了企业财产综合险附加利润损失保险,双方商定的利润损失保险的赔偿期限为15个月。甲企业2020年的标准营业额为2000万元,毛利润率为20%。2021年7月1日,甲企业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恢复生产是在15个月末。赔偿期的营业额下降到500万元,赔偿期内房租费用为45万元。
- 可以推定附加的利润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万元。
- 本利润损失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赔偿期限的具体日期范围是()。
A. (来学网)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B. (来学网)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C. (来学网)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日
D. (来学网)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 在利润损失保险项下,保险公司应赔偿给甲企业的金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