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A房地产开发公司2023年9月自行建造开发了一幢办公楼,办公楼一共5层,每层都拥有独立的产权。上述办公楼的使用情况如下:第一层对外销售,共取得收入1000万元;第二层对外出租,每年收取租金100万元;第三层作为投资,与B公司建立了一家合资公司C公司,在投资协议中约定A公司与B公司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第四层与D公司成立了一家合资公司E公司,在投资协议中约定A公司每年分取固定利润80万元,不承担投资风险,在该项投资中房屋产权未发生转移;第五层作为本单位的办公用房。
请分析上述行为应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无须计算具体的金额。
正确答案:
第一层对外销售,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该按照销售不动产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销售后由于产权发生转移,因此应该由购买方按照实际使用情况从价或者从租缴纳房产税——经营自用,从价计征;出租,从租计征。
第二层对外出租,由于对外出租产权未发生变化,因此房地产开发公司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公司需要按照租金收入从租计征房产税。
第三层共担风险的投资,由于投资方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此该项行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该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由被投资方按照实际使用情况从价或者从租缴纳房产税——经营自用,从价计征;出租,从租计征。
第四层取得固定利润的投资,由于该项投资行为中产权未发生转移,因此房地产开发公司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应该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租金收入从租计征房产税。
第五层自用,由于产权未转移,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由房地产开发公司从价计征房产税。
【考点】
对外销售、出租房屋、以房地产投资入股共担风险、以房地产投资入股未共担风险、办公自用等情况下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的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