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价方式招标,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110天(5月1日-8月18日)。
施工合同中约定:
(1)工期每提前(或拖延)1天,奖励(或罚款)3000元(含税金)。
(2)各项工作实际工程量在清单工程量变化幅度±15%以外的,调价系数为0.95和1.05;变化幅度在±15%以内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3)发包方原因造成机械闲置,其补偿单价按照机械台班单价的50%计算;人员窝工补偿单价,按照50元/工日计算。因发生甲方的风险事件导致的工人窝工和机械闲置费用,只计取规费和税金,因甲方的责任事件导致的工人窝工和机械闲置,除计取规费和税金外,还应补偿现场管理费,按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的5%计算现场管理费。
(4)规费和税金合计为18%。
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方按时提交了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如图3.1所示),所有工作都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并获得发包方工程师的批准。
(来学网)
该工程项目施工中依次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工作A、C、E、I需要使用同一台机械施工,该机械的台班单价为1000元/台班。
事件2.5月1日由于区域停电,工作A迟开工6天,承包商10名工人窝工6天。
事件3.工作B施工中,因设计方案调整,导致B工作持续时间延误12天,造成承包方人员窝工120个工日。
事件4.工作E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由450m³(综合单价400元/m³)增至600m³。
事件5.工作H施工中,受到持续特殊高温天气,工作效率下降,使该工作拖延5天,多用工20个工日。
事件6.工作I施工中,承包商采购了业主推荐的某设备制造厂生产的工程设备,设备到场后检验发现缺少一关键配件,使该设备无法正常安装,导致工作I作业时间拖延2天,窝工人工费损失2000元,窝工机械费损失1500元。
上述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及时向发包方提出了索赔并得到了相应的处理。
【问题】
1.根据事件1的要求重新绘制施工进度计划。为控制工期,施工单位应主要控制哪些工作?
根据该进度安排,事件1中的施工机械是否是最经济的安排方式?按照最经济的安排方式,该施工机械第几天进场?第几天离场?
2.承包方是否可以分别就事件2~6向发包人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说明理由。
3.承包方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补偿为多少天?该工程的实际工期是多少天?工期奖罚为多少元?
4.承包方可得到总的费用索赔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