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19年至2023年,甲公司有关投资性房地产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一:2019年12月1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租赁协议,将一栋经营管理用写字楼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为3年,年租金为240万元,于2020年起每年年末收取。
资料二: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该写字楼停止自用交付给乙公司,拟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写字楼于201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的账面原价为197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预计净残值为2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资料三: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考虑到所在城市存在活跃的房地产市场,并且能够合理估计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将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从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当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2022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2150万元。
资料四:2023年1月1日,租赁合同到期,甲公司为解决资金周转困难,将该写字楼出售给丙企业,价款为2100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
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
要求:
(1)编制甲公司2019年12月31日将该写字楼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2020年应计提的折旧额,并编制2020年收取租金和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21年12月31日将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的相关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2022年12月31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相关会计分录。
(5)编制甲公司2023年1月1日处置该投资性房地产时的相关会计分录。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写出必要的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