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河道整治工程包括河道开挖、堤防加固、修筑新堤、修复堤顶道路等工作。施工合同约定:
(1)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20%,开工前支付完毕,施工期逐月按当月工程款的30%扣回,扣完为止。
(2)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履约保证金代替。
(3)当实际工程量超出合同工程量20%时,对超出20%的部分进行综合单价调整,调整系数为0.9。
经监理人审核的施工网络计划如图16-15所示(单位:月),各项工作均以最早开工时间安排,其合同工程量、实际工程量、综合单价见表16-11。
工程开工后在施工范围内新增一座丁坝。丁坝施工工作面独立,坝基清理、坝身填筑、混凝土护坡等三项工作依次施工,在第4个月末开始施工,堤顶道路修复开工前结束;丁坝坝基清理、坝身填筑工作的内容和施工方法与堤防施工相同。双方约定:
(来学网)
混凝土护坡单价为300元/m^3,丁坝工程量不参与工程量因素变更。各项工作的工程量、持续时间见表16-12。
问题:
1.计算该项工程的签约合同价、工程预付款总额。
2.绘出增加丁坝后的施工网络计划。
3.若各项工作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相等,计算第6个月的月工程进度款、预付款扣回款额、应得付款。
4.若各项工作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相等,分别计算第7个月的月工程进度款、预付款扣回款额、应得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