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背景资料:
某新建矿井,建设单位已经完成了土地的征购及矿井的立项等相关工作,于是委托一项目管理公司进行主井、副井井筒施工的招标。项目管理公司在公开媒体上发布了招标信息,要求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在3d内前来购买标书,最后有10家施工单位前来购买标书。有3家外省企业建设单位以外地企业路途较远,施工辅助费可能会增加而没有出售给其标书。另有3家施工单位要求考察现场,建设单位安排这3家进行了实地考察。在项目进行评标时发现,有2家施工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来自一个账号,且这2家的标书显示的施工方案类似,部分图纸设计人签名完全相同;另有1个施工单位报价很低。最终,建设单位确定了1个施工单位,并经过协商,在原投标价的基础上又下降了1%而签订了合同。
问题:
1.该矿井进行公开招标前应完成哪些工作?
2.该矿井建设项目在招标工作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3.评标中发现的问题应如何处理?
4.中标单位确定后,能否就价格进一步进行协商?为什么?
正确答案:
1.该矿井进行公开招标前,项目必须获得立项批准,履行完相关手续;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到位;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审查并获得批准;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该矿井建设项目在招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发布招标信息时间偏短;3家外省施工单位也应当出售给其标书,对待所有前来投标的单位应一视同仁;不应当只安排3家提出要求考察现场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应当安排所有投标人进行考察现场。
3.项目评标过程中,2家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来自一个账号,且这2家的标书显示的施工方案类似,部分图纸设计人签名完全相同,可以认定是串标行为,应当作废标处理。对于报价很低的投标人,应当进行质询,让其进行解释原因,最后再进行判定。
4.中标单位确定后,不能就招标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建设单位要求中标单位在报价基础上再降价不正确,违反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因此,不能就价格问题进一步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