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11月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加工收回后继续用于生产其他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20万元、增值税2.6万元,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40万元。下列各项中,甲公司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相关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A.
    (来学网)支付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40万元
  • B.
    (来学网)支付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40万元
  • C.
    (来学网)支付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2.6万元
  • D.
    (来学网)支付加工费,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