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项目计算期为10年,其中建设期2年,生产运营期8年。第3年投产,第4年开始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1.项目建设投资10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形成无形资产;300万元形成其他资产;其余投资形成固定资产。无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
2.建设期第1年贷款2000万元,第2年贷款3000万元,建设期利息273.6万元;建设期只计息不还款,运营期等额还本、利息照付;建设期贷款利率为6%,流动资金100万元全部贷款,利率为5%。
3.固定资产在运营期内按直线法折旧,残值(残值率为10%)在项目计算期末一次性收回。
4.无形资产在运营期内,均匀摊入成本;其他资产在运营期的前3年内,均匀摊入成本。
5.项目运营期第一年产量为设计产量的80%,且营业收入亦为达产年份的80%,与产量有关的经营成本亦为达产年份的80%,以后各年均达到设计产量。正常年份的经营成本3500万元(不含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正常年份的经营成本中的70%为其可变成本支出,其它均形成固定成本。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计算运营期各年折旧费。
(2)计算运营期各年的摊销费。
(3)分别列式计算运营期第1年和第2年应还本金和利息,并计算运营期第2年的总成本费用。
(4)计算运营期第1年的固定成本、可变成本、总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