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位于县城的甲商场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 年6 月发生下列业务,购销货物增值税17%。(1) 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物全额为400 万,增值税68 万取得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支付货物运输费4 万元,取得货物运输业普通发票上注明装卸费(含税) 200元,运输途中保险费(含税) 2000元;(2) 销售货物给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增值税价款800万,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收到含税价款58.5万;(3) 上年购进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进价1万(不含税);(4) 上年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进价4000元,售价5000元。
- 该商场当日应缴纳增值税额()。
- 该商场当日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