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食品公司2020年2月与其他企业订立专有技术使用权转移书据一份,所载金额60万元。签订一份既有产品购销业务又有加工承揽业务的电子合同,总金额100万元。2020年3月公司转让一处外购的旧厂房,转让价格15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60%。另外由于市场规模缩小、经营模式改变,公司决定减少注册资本100万元,已知公司原注册资金800万元,已按规定缴纳印花税。该公司咨询税务师事务所下列问题:
1.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否可以申请印花税退税?
2.公司订立的技术转让书据应缴纳印花税多少?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未分别记载金额应如何缴纳印花税?税额多少?(金额单位为元,印花税税率:产权转移书据0.5‰,购销合同0.3‰,加工承揽合同0.5‰。)
3.公司转让旧厂房应缴纳哪些税种?
4.旧厂房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确定有几种情况?具体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
1.不可以。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2.(1)技术转让书据应缴纳印花税=60×0.5‰×10000=300(元)。
(2)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应缴纳印花税=100×0.5‰×10000=500(元)。
3.公司转让旧厂房(存量房)应缴纳的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4.公司转让旧厂房(存量房)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确定有两种情况。
(1)能取得评估价格,此时扣除项目金额为: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②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
③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2)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此时扣除项目金额为:
①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
②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注】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规定,实行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