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25日与政府部门签订了紫金花园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3亿元,合同约定土地出让金于3月30日前支付,但未约定具体交付土地日期,实际交付日期4月25日。
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该业务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何时开始缴纳?简述政策规定。
(2)该业务的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何时?简述政策规定。
(3)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取得何种合规的票据?
(4)请写出销售开发产品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时,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及当期销售额的计算公式。
正确答案:
(1)该业务应从4月1日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该业务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3月25日。
政策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3)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4)①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9%)
②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