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中国公民张某为某上市公司高管,2020年取得的部分收入如下:
(1)1月取得任职公司支付的工资12000元,另取得差旅费津贴1000元、餐补500元。
(2)自2月1日起将自有住房按市场价格出租给李某居住,每月租金7000元,租期为一年。
(3)3月发表一篇文章,取得稿酬收入5000元。
(4)4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000元、某上市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500元。
[其他相关资料:张某每月需支付首套住房贷款利息4000元(张某未婚);张某为独生子,赡养双亲(均年过60周岁)每月支出3000元。对于专项附加扣除,张某选择在每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不考虑专项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序号回答下列问题。
- 该上市公司1月预扣预缴张某的个人所得税()元。
- 2月张某取得租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不考虑租金收入应缴纳的其他税金及附加)
- 张某汇算清缴时并入综合所得的稿酬收入额为()元。
- 4月张某取得的各项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