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工程,合同约定3月10日开工,当年11月10日竣工。3月10日承包人因主要施工机具未能按计划到场,书面向工程师提出延期10天开工的申请。工程师对此申请始终未作任何答复,承包人延至3月20日实际开工。关于承包人竣工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来学网)承包人通过赶工在11月10日竣工,赶工费用自行承担
- B.
(来学网)承包人通过赶工在11月10日竣工,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C.
(来学网)承包人通过赶工在11月10日竣工,可获得提前竣工奖励
- D.
(来学网)工程在11月20日竣工,承包人不承担拖期违约责任
- E.
(来学网)工程在11月20日竣工,承包人应承担拖期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