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实施监理的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确定了承包单位双方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4个月,开工时间为2011年4月1日。该项目的主要价款信息及合同付款条款如下:
(1)承包商各月计划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见表2-7。
(来学网)
(2)项目措施费为160000元,在开工后的前两个月平均支付
(3)其他项目清单中包括专业工程暂估价和计日工,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为180000元;计日工表中包括数量为100个工日的某工种用工,承包商填报的综合单价为120元/工日。
(4)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20%,在开工前支付,在最后2个月平均扣回。
(5)工程价款逐月支付,经确认的变更金额、索赔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款、计日金额工等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6)建设单位按承包商每次应结算款项的90%支付。
(7)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时,按总造价的5%扣留质量保证金。
(8)规费综合费率为3.55%,税金率为3.41%。
施工过程中,各月实际完成工程情况如下:
(1)各月均按计划完成计划工程量
(2)5月建设单位确认计日工35个工日,6月业主确认计日工40个工日。
(3)6月建设单位确认原专业工程暂估价款的实际发生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为80000元,7月建设单位确认原专业工程暂估价款的实际发生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为70000元。
(4)6月由于建设单位设计变更,新增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分部分项工程,经建设单位确认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为100000元,措施费为10000元,参照其他分部分项工程量凊单项目确认的管理费费率为10%(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础),利润率为7%(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之和为计费基础)。
(5)6月因监理工程师要求对已验收合格的某分项工程再次进行质量检验,造成承包商人员窝工费5000元,机械闲置费2000元,该分项工程施工持续时间延长1d(不影响工期)。检验表明该分项工程质量合格。为了提高质量,承包商对尚未施工的后续相关工作调整了模板形式,造成模板费用增加10000元。
问题:
1.该工程预付款是多少
2每月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量价款是多少?承包商应得工程价款是多少?
3若承发包双方已如约履行合同,列式计算6月末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和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