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建设单位拟建一矿井井筒,该井筒设计净直径4.5m,井深682m。招标文件提供的井筒检查地质资料表明:井筒基岩段614m有两个含水层:井深342~422m段有断层破碎带,涌水量较大;井深436-447m段为砂岩裂隙含水层。井筒围岩以泥岩和胶结不好的破碎砂岩等弱稳定岩层为主,部分为中等稳定的砂岩、泥质砂岩。整个项目工期安排紧,招标文件发出后,建设单位考虑到井筒涌水的风险,开标前12d发出补充函,要求:
(1)井筒验收的漏水量不得超过6m³/h;
(2)在无其他质量问题的条件下,如井筒漏水量每增加1m³/h,罚款50万:每减少1m³/h则奖励20万:延迟3d开标,以便投标单位完成补充说明。
该井筒项目有3家投标单位提交了投标文件,开标时发现各投标文件对井筒涌水和补充函的处理各有不同:
(1)关于井筒治水方案,A单位采用工作面预注浆;B单位对破碎带采用地面注浆,砂岩含水层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方案;C单位则采用单一的地面预注浆。
(2)关于排水方案,A单位采用风动潜水泵排水方案;B单位采用吊泵排水的方案;C单位采用吊桶加风动潜水泵排水,另配卧泵及相应排水系统方案。
(3)对于建设单位提高井筒漏水量质量标准和加强处罚的规定,A单位因无法承受建设单位的奖罚要求,采取了”本项目存在风险,决定以项目总价增加5%作为风险费”的办法;
B单位在工程费中增加了”为避免涌水引起的风险,增加措施费80万”;C单位则提高了原井筒排水设备风险费(10万),并要求将地面预注浆工程分包给专业注浆单位,另增加壁后注浆风险处理费(20万),总计30万作为井筒涌水的风险费用。
最终评标委员会在指正了各投标单位不合理做法的基础上,确定C单位中标。
C单位修正了投标文件中不合理的内容,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合同,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对井筒注浆施工分包,要求注浆后的井筒漏水量不得超过5m³/h。
在项目实施中,井筒施工到破碎带附近时,抓岩机的抓斗在转向吊桶时突然甩落一块较大的岩块,砸伤一名工作面工人。检查发现抓岩机及抓斗设备均完好。
问题:
1.分析比较三家投标单位的注浆堵水、排水施工与组织措施的合理性,并说明理由。
2.该井筒施工项目中,存在哪些风险内容?风险费的计价有何规定?说明各投标单位考虑风险费用内容的合理与不合理地方。
3.指出A单位应怎样正确应对招标补充函的要求。对于建设单位提高井筒漏水量标准的要求,C单位还应采取哪些合理的措施?
4.分析井筒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说明施工单位可能有哪些安全工作没有做好?可以采取什么风险转移策略来减少事故发生后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