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人力资源师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1462. 某电器产品公司在北美及海外都设有分公司,根据内外部环境和劳动力市场形势的变化,应该实行一种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 公司认为,管理人员应该深刻认识到政府的劳动法规会影响员工与公司的关系,此外,管理人员还必须改进和提高领导方式及组织动员员工的能力,更好地处理那些年轻下级们在思想态度和行为上的变化。 公司决定为管理人员开设一门课程,从公司外邀请专业培训师执教,课程历时8天,在一家假日酒店举行,每次15~20人参加,由公司的各个部门分别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公司相信这门课程对管理人员将大有裨益,在每堂课开始的时候,参加者会按要求对一些问题进行讨论,他们可以选择这门课程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 一段时间的实践证明,参加者通常需要三四天时间才能进入"角色"。此时,他们对这种无固定结构的课程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反应,大约有一半的人对课程抱有极大的兴趣,而其他人则厌恶它,有一部分人甚至中途离开,回去上班了。看来,在开课之前要确认哪些管理人员会不喜欢这种无结构的课堂是不可能的,非要等到若干节课后,才能确定这一点。尽管如此,管理层与人事部门的职员仍然认为这种课程很有价值,完全应该继续下去。 (1)请你解释为什么参加者会对课程有截然不同的反应? (2)课程不设固定的结构模式有什么好处? (3)你同意公司继续采用这种无固定结构课程的培训形式吗?
1464. T公司与员工叶某于2005年6月23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书》,期限为1年。合同中约定,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书》的补充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06年4月8日,T公司与叶某签订《出国培训协议》,由公司出资,选派叶某去美国培训,培训期限为2006年4月15日至2006年7月15日。协议中约定了服务期限和违约赔偿方式。2006年7月15日后,公司才根据项目建设调整情况延长叶某在美国的培训期限,直至2006年12月23日。但不久,叶某不辞而别且去向不明。为此,T公司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叶某赔偿2006年4月15日至2006年12月23日在美国的培训费用。仲裁委经过调查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出国培训协议》合法有效,T公司提出叶某应按双方约定的培训协议赔偿培训费用,符合《劳动法》第102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及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3条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委裁决,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叶某应赔偿T公司自2006年4月15日至2006年7月15日在美国的培训费用4万美元。T公司虽然胜诉,但是叶某已经逃之夭夭,至今下落不明,叶某需赔偿的培训费用也无着落。 请回答下列问题: (1)对本案例做出评论,说明T公司在培训项目管理上有哪些问题。 (2)你认为该如何预防培训后员工的流失?
1466. 天山钢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炼铁、炼钢、轧钢为一体的大型钢铁企业,拥有烧结、高炉、转炉、钢板、型钢五大生产厂以及辅助生产厂。可以冶炼300个钢号、轧制650多个品种规格的钢材,已形成120万吨铁、210万吨钢的年生产规模。 2005年公司进行了体制改革,建立了新的公司领导班子,给公司带来了全新的现代化生产经营理念,为公司二次创业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为满足国内不断增长的不锈钢需求,天山公司规划投资建设一个不锈钢精品生产基地,计划总投资80亿元的新厂房正在建设之中,预计两年后新产品生产线可建成投产。由于新生产线采用了当今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相比公司已有的几条生产线,新生产线的技术含量和自动化程度都有很大的提高。为了保证新线上马后能够良好运转,目前相关人员的培训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但是由于天山公司是老厂,员工学历都比较低,60%的生产人员只有初中学历,有高中学历的占30%,有大专和大学学历的只占10%。一些员工正在完成其高中学业,一些已获得和正在考取公司的相关技术职称。公司的管理人员刚刚进行了相关计算机知识和操作的培训。目前为参加新线脱产培训的员工开设的课程有相关的高中知识、新线操作的相关英语知识、新线的生产流水线技术、设备操作等。 公司遇到的问题是一些老线上的职工惧怕被抽调去培训,原因是怕新线上岗不通过,原先的工作又被别人取代而遭遇下岗。人力资源部门的担心是对抽调的员工经过培训后是否能够满足未来新线的要求没有把握。请设计一个合理的培训方案来解决公司面临的问题,实现公司新生产线的顺利投产。(35分)
1473. RB公司是一家皮鞋制造企业,拥有近400名员工。针对公司生产线频频出现质量事故,质量检查员疏忽大意,管理部门质量意识淡薄等一系列问题,公司领导决定举办专门的质量管理培训课程来解决这些问题。 质量管理的培训课程被安排在每周五晚上七点至九点时进行,为期10周。员工可以自愿听课,公司不给员工支付额外的工资。但是公司主管表示,如果员工能积极地参加培训,那么其培训的考核结果将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公司以后提职或加薪的重要依据。 培训课程由质量监控部门的李工程师主讲。培训形式包括讲座,放映有关质量管理的录像片及一些专题讨论。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的必要性、影响质量的客观条件、质量检验标准、检查的程序和方法、质量统计方法、抽样检查以及程序控制等内容。公司里所有对此感兴趣的员工和管理人员都可以去听课。 课程刚开始时,听课人数平均在60人左右。在课程快要结束时,听课人数下降到30人左右。而且,因为课程是安排在周五的晚上,所以听课的人员都显得心不在焉,有一部分离家远的人员课听到一半就提前回家了。 在总结这次培训的时候,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结说:"李工程师的课讲得不错,内容充实、知识系统,而且幽默风趣、引人入胜。至于听课人数的减少并不是他的过错。" 请回答下列问题 (1)您认为这次培训在组织和管理上有哪些不合理的地方? (2)如果你是RB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你会怎样安排这个培训项目?
1477. 飞天制造公司是一家生产厨具和壁炉设备的小型企业,大约有150名员工,比尔是这家公司的人事经理。这个行业的竞争性很强,飞天公司努力使成本水平保持在最低的水平上。 在过去的几个月中,公司因为产品不合格问题已经失去了三个主要客户。经过深入的调查发现次品率为12%,而行业平均次品率为6%。副总裁斯皮尔和总经理索洛在一起讨论后认为问题不是出在工程技术上,而是因为操作员工缺乏适当的质量控制培训。索洛使斯皮尔相信实施一个质量控制的培训项目将使次品率降低到一个可以接受的水平上,然后他接受了斯皮尔的授权,负责设计和实施操作之一项目。斯皮尔很担心培训课程可能会引起生产进度问题,索洛强调说培训项目花费的时间不会超过8个工时,并且分解为4个单元,每个单元2小时来进行,每周实施一个单元。 然后,索洛通过人事经理比尔向所有一线主管发出了一个通知,要求他们检查工作记录,确定哪些员工存在生产质量方面的问题,并安排他们参加培训项目。通知还附有一份讲授课程的大纲。在培训设计方案的最后,索洛为培训项目设定了下述的培训目标:将次品率水平在6个月内降低到标准水平6%。 培训计划包括讲课、讨论、案例研究和一部分录像。在准备课程时,教员把他讲义中的很多内容印发给每个学员,以便于学员准备每一章的内容。在培训过程中,学员花费了相当多的时间来讨论教材中每章后面的案例。 由于缺少场所,培训被安排在公司的餐厅中举办,时间安排在早餐与午餐之间,这也是餐厅的工作人员准备午餐和清洗早餐餐具的时间。 本来应该有大约50名员工参加每个培训单元,但是平均只有35名左右出席。在培训检查过程中,很多主管人员向索洛强调生产的重要性。有些学员对索洛抱怨说,那些真正需要在这里参加培训的人已经回到车间去了。 索洛认为评价这次培训最好的方法是看在培训项目结束后培训目标是否能够达到。结果,产品的次品率在培训前后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索洛对培训没有能够实现预定的目标感到非常失望。培训结束6个月后,次品率水平与培训项目实施以前一样。索洛感到自己压力很大,他很不愿意与斯皮尔一起检查培训评估的结果。 分析要求: (1)索洛的培训项目在设计方面有哪些问题?培训目标的设定存在什么问题?如何改进? (2)你认为应该如何评估该公司此次培训的需求? (3)质量控制中的问题总是可以通过员工培训来解决吗?你认为可以使用哪些其他的培训方法和技术来解决该公司的次品率问题?
1478. Z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与员工黄某于2009年6月23日签订《劳动合同书》,期限为 1年。合同中约定,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书》的补充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0年4月8日,Z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与黄某签订《出国培训协议》,由公司出资,选派黄某去美国培训,培训期限为2010年4月15日至2010年7月15日。协议中约定了服务期限和违约赔偿方式。2010年7月15日后,公司才根据项目建设调整情况延长黄某在美国的培训期限,直至2010年12月23日。但不久,黄某不辞而别且去向不明。 为此,Z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黄某赔偿2010年4月15日至2010年12月23日在美国的培训费用。仲裁委经过调查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出国培训协议》合法有效,Z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提出黄某应按双方约定的培训协议赔偿培训费用,符合《劳动法》第102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及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3条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委裁决,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黄某应赔偿Z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自2010年4月15日至2010年7月15日在美国的培训费用4万美元。Z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虽然胜诉,但是黄某已经逃之夭夭,至今下落不明,黄某需赔偿的培训费用也无着落。 请回答下列问题: (1)对本案例做出评论,说明Z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在培训项目管理上有哪些问题。 (2)你认为该如何预防培训后员工的流失?
1479. 华中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大型家电生产企业,现有员工3400名左右。自公司股票公开上市以后,公司的发展非常迅速。2008年底,公司与某大学合作,对组织结构进行了重新设计,从各个管理岗位上精简下了200多人,使得机构更加精简而富有效率。2009年,公司又与该大学合作,将公司建成学习型组织,把公司的发展建立在人员素质的普遍提高之上。因为目前国内家电行业竞争已经白热化,几家大型家电厂家竞相角逐,如何在未来获得竞争优势,是每个生产厂家都面临的课题。华中公司在进行ISO9001认证前后己进行了多年的培训,并对部分管理人员进行了MBA的课程培训,但公司总感到已有的培训效果不理想,培训总是缺乏主动性,常常跟着业务变化及公司大的决策变动而变化,计划性较差,随时性和变动性很大。而且公司也感到将来竞争优势的取得要依靠人员素质的大幅度提高。对于目前公司出现的问题,领导层希望能够通过培训加以解决。 公司培训存在与面临的问题: (1)中层管理人员工作繁忙,经过上次组织结构的重构,每个部门的人员大大精简,使每个人的工作量增加了。例如:2008年初抽调了几十名中层管理人员进行MBA课程培训,由于他们都是各部门的骨干,导致很多人常常没有时间参加,效果自然不理想。公司在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时还面临一些其他困难;部门之间的工作职责与人员的专业都不一样,放在一起培训,缺乏培训的针对性,单纯培训又因每个部门的人员较少而造成培训成本太高,这是对中层人员进行培训所遇到的另一个难题。 (2)对成批进来的人员可以一下子集中培训,但对分散的、零星进来的人员却不能对他们进行及时培训,只能等人数凑到一定数量以后再集中进行进厂培训,这会产生有些人进厂以后很长时间对企业都不甚了解的情况。由于过去的培训系统性不强,效果不理想,计划常常因情况变化而变化,没有形成一个培训方面的有效制度,激励与监督机制也没有建立起来,培训往往有走过场的味道,培训完了就完了,没有看到效果,到底怎样培训才能起到理想的效果,一直是困扰公司的难题。 分析要求: (1)如何解决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问题? (2)如何解决新进人员的培训问题?
1480. 天山钢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炼铁、炼钢、轧钢为一体的大型钢铁企业,拥有烧结、高炉、转炉、钢板、型钢五大生产厂以及辅助生产厂。可以冶炼300个钢号、轧制650多个品种规格的钢材,已形成120万吨铁、210万吨钢的年生产规模。 2005年公司进行了体制改革,建立了新的公司领导班子,给公司带来了全新的现代化生产经营理念,为公司二次创业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为满足国内不断增长的不锈钢需求,天山公司规划投资建设一个不锈钢精品生产基地,计划总投资80亿元的新厂房正在建设之中。预计两年后新产品生产线可建成投产。由于新生产线采用了当今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相比公司已有的几条生产线,新生产线的技术含量和自动化程度都有很大的提高。为了保证新线上马后能够良好运转,目前相关人员的培训准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但是由于天山公司是老厂,员工学历都比较低,60%的生产人员只有初中学历,有高中学历的占30%,有大专和大学学历的只占10%。一些员工正在完成其高中学业,一些已获得和正在考取公司的相关技术职称。公司的管理人员刚刚进行了相关计算机知识和操作的培训。目前为参加新线脱产培训的员工开设的课程有相关高中知识、新线操作的相关英语知识、新线的生产流水线技术、设备操作等。公司遇到的问题是一些老线上的职工惧怕被抽调去培训,原因是怕新线上岗不通过,原先的工作又被别人取代而遭遇下岗。人力资源部门的担心是对抽调的员工经过培训后是否能够满足未来新线的要求没有把握。请设计一个合理的培训方案来解决公司面临的问题,实现公司新生产线的顺利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