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成绩合格标准
2024年10月14日 来源:来学网一级建造师成绩合格标准:自2021年起,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合格标准为: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一级建造师各科具体合格分数线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考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总分为130分,及格分数为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考试总分为130分,及格分数为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总分为160分,及格分数为96分。
成绩查询方式:搜索打开“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成绩查询”栏目→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注:查询成绩时显示“-1”、“-2”、“-4”各代表以下含义:
-1 代表缺考,说明考生报名但未参加考试。-2 代表违纪,说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4代表成绩无效,说明考后发现因报考条件不符或者存在其它违纪行为导致科目成绩无效,或虽无违纪违规行为但未按考试要求作答。
一级建造师成绩和证书管理: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免试级别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发布。
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专业。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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