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练习】2023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练习题(3)
2023年02月03日 来源:来学网为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小编搜集整理了【强化练习】2023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练习题,供各位考生参考!
【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有( )。
A.电池
B.涂料
C.柴油
D.黄酒
【答案】CD
【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实行从量计征消费税的有( )。
A.柴油
B.高档手表
C.黄酒
D.游艇
【答案】AC
【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的是( )。
A.啤酒
B.汽油
C.卷烟
D.高档手表
【答案】C
【解析】选项B:汽油属于成品油,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
【单选题】某酒厂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20年10月该酒厂共生产黄酒150吨,当月将其中100吨由总机构移送到非独立核算门市部用于销售,当月门市部实际对外销售黄酒80吨,则该酒厂当月就上述业务计算缴纳消费税的黄酒销售数量为( )吨。
A.150
B.100
C.80
D.0
【答案】C
【解析】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消费税的是( )。
A.用于无偿赠送的应税消费品
B.用于集体福利的应税消费品
C.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的应税消费品
D.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应税消费品
【答案】C
【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单选题】甲汽车厂将1辆生产成本5万元的自产小汽车用于抵偿债务,同型号小汽车不含增值税的平均售价10万元/辆,不含增值税最高售价12万元/辆。已知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5%。甲汽车厂该笔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1×5×5%=0.25(万元)
B.1×10×5=0.5(万元)
C.1×12×5=0.6(万元)
D.1×5×(1+5%)×5=0.2625(万元)
【答案】C
【解析】(1)本题属于“换投抵”业务中的“抵”,消费税应找最高价(12万元/辆)。(2)如果甲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笔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3(万元)。
【多选题】甲酒厂主要从事白酒生产销售业务。该酒厂销售白酒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缴纳消费税的有()。
A.向Z公司收取的储备费
B.向Y公司收取的品牌使用费
C.向X公司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D.向W公司收取的产品优质费
【答案】ABCD
【解析】(1)实行从价定率及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其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物租金、优质费、储备费);(2)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单选题】2020年9月,甲酒厂销售自产红酒,取得含增值税价款45.2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26万元、手续费1.13万元。已知红酒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甲酒厂该笔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45.2+1.13)÷(1+13)×10=4.1(万元)
B.45.2÷(1+13)×10%=4(万元)
C.(45.2+2.26+1.13)÷(1+13)×10%=4.3(万元)
D.(45.2+2.26)÷(1+13)×10=4.2(万元)
【答案】C
【解析】(1)对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啤酒、黄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也不管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征收消费税;(2)1.13万元的手续费应作为价外费用;(3)价外费用与并入销售额的包装物押金均为含增值税收入。
【单选题】某化妆品厂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含税收入45.2万元,收取手续费1.5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5%。以下关于该化妆品厂本月应交消费税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
A.45.2×15=6.78(万元)
B.45.2÷(1+13)×15%=6(万元)
C.(45.2+1.5)÷(1+13)×15=6.20(万元)
D.(45.2+1.5+1)÷(1+13%)×15=6.33(万元)
【答案】C
【解析】(1)本题的“收入45.2万元”为含增值税收入,应当价税分离,收取的手续费1.5万元属于价外费用,亦应价税分离后再并入销售额。(2)非酒类产品(本题为高档化妆品),不随同产品销售、单独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单选题】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49140元,甲卷烟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2373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30%,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计算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49140+2373÷(1+13)]÷(1-30%)×30=21960(元)
B.(49140+2373)÷(1-30%)×30=22077(元)
C.=21060(元)
D.(49140+2373)÷(1+13%)÷(1-30%)×30=19537.17(元)
【答案】A
【解析】烟丝属于从价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在受托方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的情况下,其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上述公式中的“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增值税税额。在本题中:(1)甲卷烟厂收取的“2373元”是含增值税加工费,应作价税分离处理,选项BC错误;(2)“49140元”是成本,不含增值税,不需价税分离处理,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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